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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验检测机构从业承诺书

  我院坚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检验检测各项规章制度,坚持依法合规运行,确保检验检测活动的公正性、科学性和权威性,严格遵守以下十要十不要行为守则:

  十要

  1. 要恪守职业道德,承担社会责任;
  2. 要坚持客观独立、科学严谨、公平公正、诚实信用的原则;
  3. 要以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取得检测数据和结果;
  4. 要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客观准确;
  5. 要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;
  6. 要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范围内出具检测数据和结果;
  7. 要主动接受资质认定发证部门的监督;
  8. 要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、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;
  9. 要积极参加能力验证活动;
  10. 要按照法规对原始记录和报告存档,以利于溯源。

  十不要

  1. 不违反职业道德,独立开展检测活动;
  2. 不转让、出租、出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;
  3. 不伪造、变造、冒用、租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;
  4. 不使用已失效的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;
  5. 不聘用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检测机构同时从业的人员;
  6. 不接受商业贿赂,保证检测数据真实有效;
  7. 不出具虚假或者不实的检测数据或报告;
  8. 不泄露客户检测数据资料,保护客户机密和利益;
  9. 不透露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;
  10. 不以欺骗、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认定。